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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16年商用车行业十大新闻
    发布日期:2017-01-04  发布者:会员  PV:797  字体:
    转眼又到2016年年末。回首这一年,我国商用车行业在“新常态”下努力前行。受政策调整、市场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,商用车行业发生了诸多变化,GB1589-2016新国标正式实施,对商用车市场产品结构产生影响;重卡市场触底反弹,结束了连续18个月的负增长;新能源补贴退坡政策推迟出台……记者整理出这一年来商用车行业关注度高、影响较大的十条新闻,与读者共同回顾2016年商用车行业的发展历程。

    1.专用车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公布

    2016年年初,《专用汽车行业“十三五”专项发展规划》公布,对我国专用车行业2016年~2020年的发展提出指导意见。规划的中心思想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,提升我国专用车产业综合竞争力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在“中国制造2025”、“制造强国”战略指导下,面对经济“新常态”,我国专用车产业将进入由量变到质变的阶段。具有多、小、散特点的我国专用车行业,将从供给、生产的角度入手进行转型和升级。

    规划提出,“十三五”期间,专用车企业应加强对互联网的实际运用。梁山水泊焊割公司、深圳凯卓立公司等专用车行业的知名企业,在这方面已做出有益的探索和应用。此外,专用车企业要加大对外合资、合作、引进技术的力度,这也是我国专用车行业发挥后发优势,满足市场需求的一条途径。从政府角度而言,将继续坚持“僵尸企业”退出机制,淘汰落后产能;同时推动法规、标准一体化建设,改变标准滞后的局面,促进专用车企业更好地满足市场新需求。

    2.新版国标GB1589-2016 出台

    2016年7月,由国家工信部组织全国汽标委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《汽车、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、轴荷及质量限值》(GB1589-2016)正式发布。随着2016版GB1589的发布,实施12年的GB1589-2004完成使命,新版国标中多项内容的修订,对我国商用车行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。与GB1589-2004相比,GB1589-2016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变化:一是取消了车辆长度限值与最大总质量或轴数挂钩的限制,放宽了车辆宽度限值;二是增加了中置轴车辆运输挂车及列车、中置轴货运挂车及列车、长头牵引铰接列车等新车型;三是增加了牵引车、半挂车匹配运输相关参数的规定;四是明确了外廓尺寸测量要求。

    GB1589标准贯穿了车辆生产、销售、使用、管理全过程,与汽车制造、交通管理、道路设计、物流运输、工程机械、石油勘探开采等多个行业密切相关,涉及工信、公安、交通、质检等部门职责,同时也是路政、交管等部门治理超载超限的基本技术依据。新标准的发布实施,将推动物流运输装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有力支撑车辆运输车治理、货车非法改装整治和货车超载超限行为整治等专项行动,促进符合标准要求的新车型推广,拉动物流业发展,有效满足特种作业车辆的研发生产和上路使用需求。

    GB1589-2016出台后,一方面,各商用车企业纷纷推出符合标准的新产品;另一方面,对商用车用户购车、用车也产生很大影响。新标准的长期效应将在2017年显现。

    3. 9.21全国开始大规模治超

    近年来,我国公路运输领域超载超限,以及运输车辆非法改装的现象愈演愈烈,到了必须下大力气治理的程度。2016年8月,国家相关部门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》等文件。

    全国范围内大规模治超从2016年9月21日开始执行,至2017年8月31日结束。在重点整治阶段,各地交通运输、公安部门组织专门力量,集中开展专项整治,严厉查处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。

    在本次治超行动中,货车超载超限标准吨位降低,其中最大变化是6轴车的车货总重由55吨变为49吨,也就说用户需要减少车辆的货物装载量才能合法上路。此外,从9月21日起,双排轿运车禁止上路。交通运输和公安两部门执法标准统一,严格按照《汽车、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、轴荷及质量限值》(GB1589-2016)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,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。此外,对于二轴货车还规定车货总重应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,从而杜绝轻卡、微卡这类车出现超载不超限的情况。同时,严格实施“一超四罚”,即不仅超载超限货车的驾驶员要被罚款、罚分;对承运人、装载企业以及货运企业也要进行处罚。

    另外,本次专项行动会淘汰一批违法超限、改装车辆,从而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性。长期来看,以前一辆车就能运输的货物,现在需要更多的车,市场对于货车的需求量随之加大,2016年11月、12月重卡市场的销量增长已有所体现。

    4.重卡市场触底反弹

   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产销数据,国内重卡市场从2014年8月到2016年1月,每个月的销量同比都在下降。2016年2月,国内重卡市场销量同比增长16%,在连续18个月下滑之后,终于首次实现增长。但此后的几个月,重卡市场销量仍维持在较低水平。

    进入四季度,我国重卡市场销量大涨。10月,国内重卡市场销量约为6.74万辆,同比大幅增长49%,环比增长27%。而11月8.8万辆的销量,更创下11月销量的新纪录。在此前,11月重卡市场的历史销量高点还是在2010年,当年11月的销量是8.08万辆。

    四季度重卡市场的井喷,是多重利好因素叠加的结果。首先,GB1589-2016新国标的实施,要求6×2牵引车总重从55吨下降到46吨,相比6×4牵引车49吨的总重减少了3吨,从而失去经济性优势,政策因素推动大量用户把现有的6×2牵引车换成6×4牵引车;其次,治超新政导致全国大量单车运力下降,公路运力出现缺口,市场对于货车的需求量也随之加大。根据市场的规则,一旦整个市场货主需要的车辆大于货车数,供不应求,运费就会上涨。近两个月,各地公路运价普遍上涨10%~30%,吸引了很多重卡用户换车或新购车辆来满足运力需求的缺口;第三,煤炭市场四季度的库存补充和运力紧张,再加上“双十一”电商快递运力需求的大增,多重因素叠加,让重卡整体市场形成触底反弹态势。

    5.皮卡进城试点解禁

    多年以来,皮卡限制进城的话题始终被提及,由于皮卡在国内被定义为轻型货车,在日常出行中受到诸多限制,致使国内皮卡市场的销量始终维持在30万辆左右,最高峰值也仅为40万辆,国内潜在皮卡用户的购买力始终无法释放。

    2016年2月,国家工信部、发改委、公安部联合发布《关于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,促进皮卡车消费的通知》,其中规定,为破除不利于扩大消费的各种障碍,发展新型消费模式,推动消费结构升级,带动城乡皮卡车消费,决定在河北、辽宁、河南、云南四省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工作。

    选择部分省份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,不仅有利于扩大皮卡车消费,促进汽车产业和相关服务业发展,也有利于促进城市相关部门创新运输管理和现代物流模式,优化城市交通资源配置。

    另一方面,目前皮卡限行多集中在一二线城市,试点落实到以三四线城市为主的河北、辽宁、河南、云南四省,今后皮卡可以放宽通行的时段和路段与以前相比,变化不会太大。因此,未来皮卡市场是否会有较大增长、解禁试点是否会扩大还需持续关注。

    6.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待出台

    国家对新能源车给予财政补贴,是为了支持并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,但部分企业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补贴,导致虚高的销量。特别是2015年内迎来新能源汽车史上的“产值高峰”。部分原因是,2016年国家财政补贴政策启动退坡机制,为了赶上2015年高补贴末班车,一些车企炮制虚高销量,导致2015年最后两个月市场出现所谓的“井喷”。2015年年底,新能源汽车销量爆棚,达17.7万辆。高速增长引起相关管理部门警觉,随后,有关车企骗补的消息纷纷浮出水面。到2015年年底,中央财政给予的补助资金已累计达334.35亿元。2016年初,财政部组织力量对新能源汽车市场进行调查,同时暂缓2015年新能源补贴款的发放。2016年9月,5家新能源客车企业因骗补被通报、处罚。

    客车企业替消费者代垫代领的购车补贴款由企业用流动资金垫付。2015年的新能源客车补贴迟迟不兑现,导致部分新能源客车企业出现资金紧张状态。资金不到位带给企业较大风险,令企业难以合理规划年度生产。

    因此,2016年前10个月,纯电动客车市场的发展一直不平稳,7月和10月销量都是同比大降,降幅超过40%。在11月之前,国内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市场已6连降,5月直到10月都是同比下降,最大的销量降幅出现在5月,同比下降达66%。不过在12月,新能源商用车企业收到好消息,2015年新能源汽车国补开始陆续发放。

    7.二手商用车交易评估标准问世

    2016年10月,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团体标准《二手中型、重型载货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》(以下简称标准)正式发布,并将于2017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。该标准的发布,将结束二手商用车交易过程中鉴定评估无规范的尴尬境地,对二手商用车市场流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
    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,2015年全国汽车保有量达1.6亿辆,商用车6765万辆,占总保有量的41%。其中,2015年二手商用车的交易量占二手车总交易量的23.83%。可以看出,二手商用车交易比例与商用车保有量比例差距非常大,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交易评估标准。

    随着车辆排放标准的升级,二手商用车交易量快速增长。国内大型骨干企业在处置二手商用车时,由于无标准可依,导致在交易过程中面临难题,如处置价格过低,使国有资产流失;处置价格过高,市场又不认可。国内二手商用车市场近些年起伏变化大,报价混乱,经常会出现一车一价、一季一价、一地一价的现象,严重制约二手商用车市场健康发展。该标准内容包括车辆在整个评估过程中涉及到的年限折旧比例,以解决同一辆车不同时间、不同区域、不同功能的差异化问题。标准的出台有助于改变目前二手商用车市场信息不透明的问题。

    8.董明珠造车一波三折

    从2016年2月开始,格力电器透露计划收购珠海银隆。8月19日,格力电器公告收购方案,宣布拟以130亿元的价格发行股份收购珠海银隆100%股权,收购完成后,珠海银隆将成为格力电器的全资子公司,格力电器将通过珠海银隆掌握的钛酸锂电池核心技术,快速切入新能源电动汽车和储能业务领域。但方案一经发布,质疑的声音不断。2016年10月18日,珠海市国资委对格力集团董事会发出通知,免去董明珠格力集团董事长、董事、法定代表人职务,董明珠仅保留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和法定代表人职务。

    10月底,格力电器临时股东大会否决了收购银隆并募集资金的整体方案。格力电器随后发布公告,承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议案整体上未通过,表示计划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,并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。优化和调整后的方案将重新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,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定价基准日。但优化和调整后的方案尚未公诸于众,重组一方就已“爽约”。11月16日,珠海银隆发函告知格力电器,调整后的交易方案未能获得珠海银隆股东会的审议通过,珠海银隆基于表决结果决定终止本次交易。格力电器决定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。

    12月15日,董明珠以个人名义携手大连万达集团、京东、中集集团与珠海银隆签署增资协议,拟共同增资30亿元,获得珠海银隆22.388%的股权。至此,董明珠虽然没能实现全资收购银隆的目的,但也终于进入造车领域。未来,董明珠看好的珠海银隆究竟会有何发展,还需时间证明。

    9.《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(征求意见稿)》引争议

    2016年6月,由国家工信部牵头制定的《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》(征求意见稿)对外公布。其对电动客车的三电系统等建立了评价、试验标准,有利于电动客车技术水平的提高,令业内感到电动客车即将有标准可依。但其中一项规定,要求6米及以上电动客车“整车应为全承载整体式骨架结构”,引起行业内较大争议。

    国内客车行业中较为主流的车身结构有两种,一种是全承载整体式骨架结构,另一种是冲压式车身结构。这是两种不同的技术形式,在安全性上,二者并无高下之分。大型客车具有“小批量、多品种”的特点,因此,全承载整体式骨架结构的生产方式更适合大型客车。对于中、轻型客车,尤其是6~8米的客车而言,由于需求量大,更适合批量化、规格化、高效率生产的冲压式生产方式。我国及国际上的轻客企业普遍采用冲压式生产方式。

    如果6米及以上电动客车只能用全承载整体式骨架结构,轻客企业为生产符合这项标准的产品,不得不放弃原有生产线,再新建生产线,会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。若这项规定付诸实施,国内的轻客企业将受到巨大冲击。

    值得欣慰的是,在征求意见期间,工信部充分考虑企业的建议,11月正式发布的《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》中,已取消备受争议的“整车应为全承载整体式骨架结构”要求。

    10.跃进剥离南维柯

    2016年12月16日,上汽集团和依维柯发布联合声明称,为应对中国商用车市场的快速发展,双方将基于相互了解和信任,对在华合资企业进行重组。由上汽集团和依维柯以50∶50等比投资的南京依维柯,今后将专注于依维柯品牌的经营。跃进品牌业务将从南京依维柯分离。同时,上汽大通与南京依维柯将共同签署《业务转让及资产和负债并购协议》,将跃进业务注入上汽大通。

    近年来,中国汽车市场在维持高速发展的同时,面临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带来的挑战和机遇。上汽集团和依维柯基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和相互信任,积极沟通和优化各自的发展战略,在商用车市场调整发展战略。跃进业务的调整有利于双方集聚资源、集中精力分别做好跃进和IVECO两个品牌,加快品牌发展。

    跃进业务将在上汽集团统一领导下纳入商用车业务体系,统一规划布局,资源整体协同,发挥规模效应。对上汽集团来说,整合跃进品牌是集团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在商用车板块的重要布局,将促进完善商用车产品线、加速资源整合,推动2020年商用车业务目标的实现,体现上汽集团做强做大自主品牌,再创跃进辉煌的决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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